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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信息中心 点击率:550 发布时间:2009/3/18 10:40:2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流通在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现就搞好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的重大意义
  1.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由生产到消费最终要靠流通来实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行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连接产需、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流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流通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
  二、努力构筑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2.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农村和农村社区的商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按照规范、发展、提高的基本思路,今后3年再新建改造提升3万家农家店和300个区域商品配送中心。切实加强农村配送网络建设,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提高统一采购、配送比重。推动流通骨干企业通过直营、加盟、自由连锁等形式,发展连锁农家店。继续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切实加强农家店的监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店长培训,尽快建立起农家店的长效运营机制。推动供销及商贸流通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3.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冷藏保鲜、质量追溯、安全监控、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培育自有品牌。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试点,建设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降低流通损耗,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2011年前,重点抓好5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扶持发展3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4.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加强联合与合作,着力抓好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的培育,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利用合作组织等形式直接采购农资商品。引导和支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用药等多样化服务。
  三、加快完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
  5.改造提升城市中心商务区。结合城市区位特点和功能定位,加快商业中心的改造提升,推进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开拓经营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商业聚集度,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商业氛围。济南、青岛等市要发挥优势,积极推进总部经济的发展,鼓励大型金融、科技、商务集团入驻,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6.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按照定位准确、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提升商圈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结合新区开发,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好新城商业中心,满足区域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商业可持续发展。
  7.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商业建设。积极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切实抓好居民“早餐工程”,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鼓励发展大众化餐饮,方便居民的一日三餐。引导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积极开展便利店进社区活动,推动社区便民连锁超市的发展。切实搞好菜市场的改造提升,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搞好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保洁、搬家、庆典、维修、物业管理等多元化家政服务。培育规范经营的品牌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居民服务业的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8.积极推进特色街区建设。立足城市总体发展要求,结合当地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积极推进特色街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消费选择。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特色街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按照特色定位和建设规划定向招商引店,形成鲜明商业特色。重视和加强服务品牌培育,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四、积极推进城乡消费升级
  9.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循环消费。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完善回收、拆解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积极构建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城市社区建立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一批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管理科学、服务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实现资源节约。
  10.积极推进汽车消费。认真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落实国家支持小排量汽车销售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汽车购置、落籍、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鼓励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改造提升,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范围组织实施,加大淘汰力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拆解的技术水平。
  11.大力推进家电下乡。继续抓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搞好补贴资金兑付,推进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在组织好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下乡的基础上,增加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两个补贴品种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村家电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五、创新发展新型消费模式
  12.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流通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销售数据的分析,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市场需求特点及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差异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积极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13.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充分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等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打造会展平台,培育一批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相关行业的消费。
  14.进一步促进银行卡使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鼓励竞争,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15.大力发展信用消费。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消费规模。认真总结住房、汽车和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消费经验,扩大信贷消费的范围和种类,扩大消费信贷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登记、信用评估等制度,为扩大个人信贷消费提供可靠保证。
  16.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商业运营模式的创新,重视和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btob(企业对企业)、btoc(企业对消费者)、ctoc(消费者对消费者)等多种形式的电子交易和网络营销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消费者习惯并接受网络购物,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电子商务的瓶颈,并对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六、进一步促进流通企业发展
  17.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继续深化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组织形式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流通企业打破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为纽带,实现资产重组,尽快做大做强。推动流通企业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纳入服务业百强中的35家流通、物流、餐饮企业,重点抓好流通30强企业的培育。各市要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的区域骨干企业、市场予以重点培植。到2012年,全省形成2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50亿元的流通大企业,其中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流通大企业达到10家以上。
  18.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扩大就业、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19.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坚持既要抓大又要抓小的原则,鼓励引导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产业,要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的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环节的管理,着力抓好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起支撑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规范运作。
  20.切实加强对流通大企业的指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创造有利于流通大企业快速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支持企业规模化经营。要遵循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律,把握企业发展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特别注意研究解决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指导企业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好发展规划,建立起科学决策运营机制。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兼并、重组、联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跨地区经营。鼓励支持大型连锁企业“走出去”,到省外拓展市场,带动省内产品的销售。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减轻企业负担,杜绝对企业的乱评比、多头重复检查。要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制度,公开收费标准,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搞好市场运行监测与调控
  21.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控,完善监测制度,搞好监测分析,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据采集、运行分析、市场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作用,建立健全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预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建议。
  22.强化市场应急调控。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应急调控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比照国家重要商品调控模式,建立完善省、市两级生产及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建立猪肉、棉花等储备制度,扩大储备规模。
  八、切实改善消费环境
  23.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完善质量不合格食品、农产品的退市机制,建立有问题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选择部分肉类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24.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放心消费。
  25.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商品自由流通。落实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推广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引导零售企业规范促销行为。
  九、进一步加大对流通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26.落实好支持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税务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跨区域经营企业汇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的政策,支持连锁企业跨区域快速扩张。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负责落实好进一步简化连锁经营门店登记、注册、办证手续等政策,支持连锁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除食品以外的商品,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质量、卫生等方面检查,避免重复多头抽检。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实行系统内“一家查账、多家认可”的办法,同一系统上下级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得重复检查。物价部门负责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与普通工业同价政策;会同工商部门切实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会同交通部门负责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在国家确定的绿色通道上免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
  27.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流通设施投入,切实抓好流通骨干项目的规划建设,搞好各类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增强流通发展后劲。农村流通设施特别是产地、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物流设施,视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范围。用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城市商贸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国家明确要求安排配套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各级政府应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各市政府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公共商务信息平台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市场、大众餐饮、废旧物资收购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商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金融部门对商贸流通产业的支持,通过国债和银行贷款等筹资方式,增加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
  28.进一步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通工作,把搞活流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摆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调研,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流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农村市场开拓,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开拓农村市场、发展农村流通消费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利用网络和组织优势,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要加快传统流通业的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新兴流通业态。要进一步扩大流通业对外开放,引导跨国零售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建立采购配送中心,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支持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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